新泽西州刚刚将插电式太阳能板合法化


新泽西州的租户和公寓居民很快就能通过直接插入标准电源插座的太阳能板来降低电费——无需在屋顶安装设备。
新泽西州民主党州长米基·谢里尔今日签署了《花园之州阳台太阳能法案》,该法案将可插入普通120伏电源插座的小型便携式太阳能系统合法化。这意味着那些没有适合安装太阳能板的屋顶的居民,今后无需许可证或电力公司批准即可自行发电。
该法律适用于总输出功率不超过1,200瓦的插电式太阳能系统——大致相当于两到三块现代太阳能板。这些面板可以安装在阳台、露台或阳光充足的院子里,然后通过标准电源插座与房屋相连。
小型微型逆变器可将太阳能电池板产生的直流电转换为家庭使用的交流电。这种电能可用于驱动各类电器——比如冰箱、烘干机或电视——从而减少家庭从电网获取的电力。
谢里尔表示:“阳台太阳能是一种实用且易于使用的工具,不仅能帮助家庭节省开支,还能让更多人参与到我们的清洁能源未来中。这项法案减少了不必要的繁琐手续,提升了人们获得经济实惠的太阳能电力的机会,同时也证明了经济性与可持续性是可以并存的。”
只需接上电源——注意一些安全规范
符合条件的系统无需签订并网协议,也不需要获得电力公司的预先批准。此外,电力公司不得收取额外费用,不得要求增加额外的控制装置,也不得要求安装系统本身已具备之外的设备。
各地方政府不得禁止使用插电式太阳能系统,也不得要求为此类系统的使用办理许可、提交申请、获取执照、缴纳费用或进行其他审批。不过,如果安装过程需要单独的施工或电气作业,这些作业仍需符合常规的建筑与电气规范。
该设备本身必须通过UL 3700插电式太阳能安全标准或国家检测实验室认可的同类标准认证。此外,它在停电时还必须能自动停止向电网送电,从而保护正在维修电力线路的电力工人。
功率在400瓦及以下的系统无需遵守那些要求对建筑结构、线路或配电盘进行改造的规范。功率最高达1,200瓦的较大系统也可适用简化流程,但必须符合所有相关的安装规定。
这些系统无需进行净计量,因此业主不应期望因将多余电力输送到电网而获得补偿。节省的电量主要来自在发电后立即在家中使用太阳能。
房东不能直接拒绝
法律也为租户提供了一定的保障。如果租户承担该单元的电费,房东就不能直接禁止安装符合要求的系统。业主协会、公寓管理组织及类似团体同样不能实施全面禁令。
他们可以制定合理的规则,规定设备的大小、位置及安装方式。租户必须至少提前14天提交书面通知,说明系统的安装地点,并提供证明其符合法律要求的文件。
新泽西州环境局局长道格·奥马利表示:“插电式太阳能的概念很简单——这种太阳能装置体积小到可以插入插座,但又足够大,能为那些无法安装传统太阳能系统的居民带来实实在在的环境效益和费用节省。”
在阳台上安装几块太阳能板虽然无法像完整的屋顶系统那样大幅降低电费,但对于那些实际上被排除在家庭太阳能使用之外的租户及其他新泽西州居民来说,能够自行生产部分电力已是一个很好的开端。
这项新法律将于2027年3月1日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