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新闻列表
政策法规

菲律宾推出价值8.5亿欧元的电动汽车制造激励计划

菲律宾推出价值8.5亿欧元的电动汽车制造激励计划

菲律宾推出了一项价值高达600亿比索(约合8.52亿欧元)的新激励计划,旨在吸引电动汽车制造业的投资。该计划为本地生产的电动乘用车、商用车及其零部件提供投资和生产方面的优惠。

由菲律宾总统费迪南德·马科斯二世签署的行政命令正式确立了电动汽车激励战略(EVIS)计划,以支持国内电动汽车制造业的发展。该计划涵盖电池电动车、混合动力车、插电式混合动力车以及燃料电池电动车的本地生产,包括乘用车、商用车及其零部件。

根据该行政命令,EVIS计划旨在“推动电动汽车及其零部件的本地制造,吸引投资以扩大国内电动汽车生产规模,并将菲律宾发展成区域汽车制造中心”。该计划还旨在提高电动汽车的普及率,减少该国对化石燃料的依赖,并助力其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目标。

每家制造商可获得的资助上限为150亿比索。汽车制造商最多可申请注册两种车型。

如果申请数量超过资金供应量,政府将根据投资规模、生产计划、经济影响、就业创造以及是否符合国内外汽车标准等准则,选出最多四家制造商。申请者还必须提交售后支持计划,包括电池的处理或回收方式,以及至少十年内的备件供应保障。

要获得投资支持,企业必须承诺投入至少50亿比索用于新项目,并在三年内开始生产已注册的车型。在生产激励政策的要求下,制造商需自行组装完整车辆,在当地生产必备的零部件,并确保最低年产量达到10,000辆。

该计划提供两种形式的财政支持。固定投资补贴(FIS)可报销纯电动汽车及其零部件符合条件的资本支出高达40%,而混合动力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的补贴比例则为30%。符合条件的支出包括工装、生产设备、研发费用、工程设计变更费、启动成本以及员工培训费用,但不包括土地购置费用。

此外,制造商还可获得产量激励(PVI),其金额相当于车辆出厂价的12%,每辆车的最高补贴额为20万比索。这两种激励措施的有效期均为最多十年。

而非直接现金支付,这些激励措施将以不可转让的纳税凭证形式发放,可用于抵扣所得税、消费税、增值税和进口关税。该行政命令还规定,该计划将提供“有期限、针对性强、以绩效为导向且透明的财政支持,以鼓励对国内制造业的战略投资。”

菲律宾投资委员会将通过一个新成立的跨部门委员会来监督该计划的实施,该委员会负责评估申请、监控合规情况以及管理相关计划。

officialgazette.gov.ph(行政命令;PDF),nikkei.com

batteryEVelectric vehicleBEVPHEVhybridplug-in

来源: electr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