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制还是妥协?韩国不愿将FSD认证为非自动驾驶系统(2级),而是希望将其视为半自动驾驶系统?

韩国国土交通部正在起草相关法规的修订案,以规范汽车中高级驾驶辅助系统(ADAS,此处指DCAS)的使用。不过,特斯拉的FSD(监督模式)据称已被正式排除在修订范围之外,因为它被归类为3级自动驾驶系统(SAE Level 3),而DCAS仅涵盖2级及以下的非自动驾驶系统。
FSD(监督模式)的实际定位是否与制造商纸面上的声明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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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SD(监督模式)的实际定位是否与制造商纸面上的声明一致?
结论
如果该部门的决定得到事实印证,其后果将极为严重,因此部分行业人士对如此明确的界定表示怀疑。因为SAE 2级及以下的系统都属于非自主驾驶系统,需要人类持续在场并握住方向盘。而根据SAE标准,从4级开始才具备完全的自主驾驶能力。所谓的3级属于过渡阶段,允许某种程度的自主性(半自主或条件自主),即人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松开方向盘并不再注视道路。
在警报触发时,它应在10秒内接管车辆的控制权。

本田的3级驾驶辅助系统被宣传为需要驾驶员持续专注的系统。而宝马的情况(见下图)则是,驾驶员可能会因观看视频而分心。

根据制造商的描述,FSD(监督模式)属于2级系统,需要持续的人工监控,这一特点也体现在其名称中。然而在特斯拉的宣传视频里,驾驶员并未将手放在方向盘上。那些自行测试该软件的人也采取同样的姿势。从这一简单动作来看,“监督模式”下的FSD其实与3级系统类似,但后者需遵循完全不同的规定,即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UNECE)制定的标准或当地的法规与许可要求。
结论
韩国与欧盟的不同之处在于,它不会自动采纳UNECE的指导方针。不过它会积极参与相关标准的制定工作,并且以优惠条件接受大部分规定。将FSD(监督模式)明确排除在本次修订之外,可以有几种解读:1/ 当局希望限制特斯拉在韩国的扩张以保护本国汽车产业,因为最近Model Y已成为该国最畅销的汽车,而此前从未有非韩国品牌的汽车能做到这一点(消息来源)。

另一种解读认为,这是监管机构做出的决定,要求将FSD(监督模式)单独管理,以便为半自动驾驶和全自动驾驶系统建立一定的法律框架。该框架很可能会以UNECE的法规为基础制定。还有一种可能是,这是对特斯拉申请在市场上条件性批准FSD(监督模式)的回应——此时由制造商主动提出,但政府部门有义务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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