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正在考虑出台20多项新的电动自行车法规,其中包括禁止第三类电动自行车。


纽约市立法者本周正准备审议一系列针对微型移动设备的新法规,其中超过20项法案涉及电动自行车、电动滑板车、轻便摩托车、送餐应用以及相关执法措施。
部分提案似乎是针对非法或改装电动自行车所引发的实际问题而提出的较为合理的解决方案。但另一些提案则走得更为极端,其中包括几项旨在将纽约市境内某一整类合法电动自行车彻底取消的法案。
据Gothamist报道,纽约市议会交通与基础设施委员会定于周三召开会议,讨论一系列法案的制定事宜,这些法案涉及对非法车辆的加强监管以及针对外卖平台的新要求。
作为背景信息,纽约州在2020年全境合法化了电动自行车,并将其分为三类。1类电动自行车可通过踏板辅助实现最高20英里/小时(32公里/小时)的速度,2类电动自行车除了踏板辅助外还可通过油门控制达到最高20英里/小时(32公里/小时)的速度,而3类电动自行车则可通过电机辅助实现最高25英里/小时(40公里/小时)的速度。骑行者必须年满16岁,但合法电动自行车无需驾照或车辆登记。
拟议中的几项法案针对的是那些已超出上述定义范围的设备。
应设立一项计划,允许纽约警察局和纽约市交通部门使用测功机来检测涉嫌非法的微型移动车辆的动力及最大辅助速度。这能为警方提供一种客观的方法,以判断某辆自行车是否经过改装,或是仅仅是以电动自行车为名的电动摩托车。

还有针对配送公司的相关提案。
其中一项要求配送应用核实员工使用的轻便摩托车是否已妥善登记,另一项则要求这些公司提交年度安全报告及计划。
议员盖尔·布鲁尔提出了一项法案,要求食品配送应用必须购买责任保险,以覆盖与从事配送工作或可从事配送工作的员工相关的意外事故。
鉴于“工人正义项目”的估计,纽约市约有8万名电动自行车配送员在从事工作,这些措施可能会产生尤为显著的影响。

接下来是针对3类电动自行车的提案。
有三项法案专门针对3类电动自行车,这类车型是速度最快的电动自行车类别,目前仍符合纽约州电动自行车法规的要求。
市议员克里斯塔尔·哈德森提出了一项立法,旨在禁止商店销售或出租3类电动自行车。首次违规不会被处以罚款,但后续违规可能面临最高2000美元的处罚。
哈德森提出的另一项法案则更为严格,它禁止人们在街道、公园或其他公共场所以3类电动自行车出行。
交通委员会主席肖恩·阿布雷乌提议设立一项以旧换新计划,允许3类及其他不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车主将其兑换为1类或2类电动自行车,或获得购买这类车辆的优惠券。
最后这项提议或许有助于减轻一旦3类电动自行车被禁止所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凸显出该市正在考虑的变革之重大。

打击非法改装的电动自行车与直接将目前合法的电动自行车定为非法之间存在着重要区别。
纽约州已为3类电动自行车设定25英里/小时(40公里/小时)的限速标准——这一数值与美国绝大多数地区普遍采用的28英里/小时(45公里/小时)标准相比显属随意,但迄今为止这一规定依然有效。理论上,如果骑手驾驶的车型超过了法定限速,借助测功仪检测等执法手段可以帮助当局识别出违规车辆,而不会将所有合法电动自行车一并归为违规。欧洲早已采用这种方法并取得了良好效果。
拟议中的3类禁令采取了不同的方式,即将该类别向下调整,并取消纽约目前允许的某一类电动自行车。
这一举措也属于纽约市降低电动自行车速度的更广泛努力的一部分。去年,该市要求Citi Bike将其灰色电动自行车的最高辅助速度从18英里/小时(30公里/小时)降至15英里/小时(25公里/小时)。
纽约市最终是否会采纳这些提议还有待观察。周三的委员会会议是立法流程的一部分,纽约市民已被邀请亲自或远程作证。
但随着超过20项微型移动设备相关法案同时提交,讨论的重点已不再是纽约是否应规范电动自行车,而是立法者应在何处划清界限:是在处理非法车辆,还是对全市已投入使用的合法电动自行车施加新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