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新闻列表
政策法规

面对巨大的反对声浪,新泽西州或许最终会废除其严苛的电动自行车法规。

面对巨大的反对声浪,新泽西州或许最终会废除其严苛的电动自行车法规。

在新法规实施仅数月后,便引发了骑手、自行车店及倡导团体的广泛反对,新泽西州议员们现已考虑废除该国最具争议的电动自行车法规之一。

由州参议员拉吉·穆克吉提出的新法案S4830,旨在取消功率不超过750瓦、最高行驶速度为20英里/小时(32公里/小时)的低速电动自行车的许可、注册及保险要求,该规定涵盖1类和2类电动自行车。

该提案实质上将为这两类电动自行车恢复类似自行车的管理方式,尤其包括占该州乃至全美销售量绝大多数的带油门装置的型号,同时对速度更快、功率更高的电动自行车则保持更严格的要求。

这一举措是在新泽西州前州长菲尔·墨菲于1月签署了全面的电动自行车法规之后推出的,此前曾发生多起涉及年轻骑手的严重事故。

该法规于7月全面生效,废除了该州此前的三类电动自行车分类体系,要求所有电动自行车——包括普通的低速通勤车型——都必须办理许可和登记手续。带有油门装置且速度更快的电动自行车还需满足保险要求。

这一举措立即引发了强烈的反对声浪。

正如我们此前报道的,该法律实施后新泽西州的自行车店销售额大幅下滑,部分店铺的降幅高达20%至90%。由于电动自行车的销售量和使用率急剧下降,多家企业不得不裁员、缩减规模,甚至直接关门。

与此同时,骑手们面临着令人困惑的新规定,这些规定使得电动自行车的使用变得极为不便,这对低收入人群、残疾人以及那些依赖电动自行车日常出行的人影响尤为严重。

最初的法规旨在提升安全性,但批评者认为它实际上主要惩罚的是负责任的骑手,而非解决那些伪装成自行车的高性能电动摩托车日益严重的问题。只有负责任的骑手会按照法律规定为自行车办理注册手续,而其他人则因此不敢骑行;那些常常给电动自行车带来坏名声的恶棍骑手依然继续非法骑行。

毕竟,要求驾驶时速20英里(32公里/小时)的通勤用电动自行车的人必须持有驾驶执照并注册车辆,这对那些能够达到公路行驶速度的机器上的鲁莽骑行行为几乎起不到任何约束作用。

新提出的立法似乎认识到了这一区别,采取了更为针对性的措施,在不使普通电动自行车的拥有过程变得过于复杂的情况下,依然能够维持合理的安全标准。

S4830仍需经过立法程序才能成为法律,但对于处境艰难的新泽西州电动自行车产业而言,这是个令人期待的信号,说明立法者或许终于开始重视这一问题。尽管仍有很多观点认为,要求时速在21-28英里(32-45公里/小时)之间的电动自行车必须配备驾驶执照和进行登记,这种要求过于繁琐,但至少该州似乎正在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