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交通法》:议会同意对其进行修订。

联邦议院已通过政府在7月提出的将《电动交通法》(EmoG)延长至2035年的修订方案。现在还需获得联邦参议院的批准。此后,包括电动车辆牌照的相关规定预计也将明确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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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四,联邦议院以多数票通过了《电动交通法》——该版本是由交通委员会稍作修改后的。在全体会议表决之前,还进行了半小时的讨论。现在,该法案只需再经联邦参议院批准即可生效。其完整名称为“关于修改电动车辆使用优先权及相关道路交通法规的法案草案”。
因此,目标在于明确电动汽车在道路交通中的部分优势与优先级——在此情况下,主要意味着保留这些优势,同时将应用范围扩展到公交车和卡车。通过这种方式,各城市能够拥有更大的操作空间,在交通的特定区域更优先使用电动车辆,从而在地方层面建立鼓励更多电动车辆使用的激励机制。例如,城市如今就可以授予特殊的停车权或通行权。
在联邦议院中,CDU/CSU和SPD的议员投票支持该法案,AfD则投了反对票。Bündnis 90/Die Grünen和Die Linke则选择弃权。联邦议院还以同样的投票结果通过了交通委员会在11月5日星期三提出的决议。该决议要求联邦政府在2030年中期之前向交通委员会提交一份报告,评估《EmoG》法规的实施效果并指出可能的调整需求。报告应纳入有关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实际使用情况的科学研究结果等内容。
如果没有相关修订,原本应在2015年中期生效的《电动交通法》将于年底到期。因此,目前正努力将其有效期延长至2035年,“从而为各市镇以及私营企业确保政策的连续性及规划确定性”,草案中如此写道。同时,该法律也需要更新至最新版本。联邦政府在草案中指出,尤其是对于公交车和商用车辆,存在巨大的调整需求。此外,还需让该法律在市镇层面的应用更加便捷。
目前确定的最重要修订内容包括:
- 根据EmoG规定,L6e类别的巴士、卡车及轻型机动车也应被纳入覆盖范围。目前EmoG主要针对电动轿车以及厢式货车等轻型商用车辆。今后,各地方政府或许可以为更大或极轻的电动车辆提供相应的优惠政策。
- 城市和市镇将有机会免除电动车辆在居民区停车时需缴纳的费用。
顺便提一下,交通委员会所做的微调涉及已获许可的插电式混合动力车的电子车牌。只要这些车辆在法律修订生效前就已获得许可,其电子车牌依然有效。
《电动交通法》的修订是联邦政府“2030年充电基础设施总体规划”的一部分。通过这项改革,旨在为电动交通的进一步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并为各地方政府提供更多必要的工具。当然,并非所有城市都会利用这些机会——但仅有这些选择和明确的法律规定,就能推动电动交通的发展。